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传承人年龄结构,持续推进非遗活态传承,根据省级相关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须全部同时满足)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艺双馨;
2.从事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不少于18年,熟练掌握核心技艺;
3.在项目领域和区域内有代表性、较大影响力;
4.身体条件允许,在项目所在地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5.长期居住/工作在项目所在地,配合公益性宣传展示;
6.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认定为该项目设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范围(重点看清禁止情形)
优先推荐:
侧重暂无国家级、省级传承人的项目,或省级传承人年龄偏大的项目,优中选优。
年龄限制:
70岁以上(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不得申报,优化队伍年龄结构。
不能认定的7类情形:
1.一人申请2个及以上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
2.公示期间异议经查证属实;
3.触犯刑法被追责,或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4.在职公务员,或仅做非遗资料收集、整理、研究的人员;
5.连续3年不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传承实践;
6.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
7.其他不宜认定的情形。
三、申报名额
1.省级非遗项目无传承人,或省级传承人均超70岁:每个项目可报1名;
2.国家级非遗项目无省级传承人,或省级传承人均超70岁:每个项目可报2名;省级传承人70岁以下仅1人:可报1名;
3.各设区市可额外推荐5名省级备选人选。(待上级文旅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四、责任须知
申报材料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五、截止时间和咨询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材料提交截止节点,请按照所属县(市、区)、市直相关保护单位具体工作安排执行。
1.景德镇市文广旅局:项嘉玮,0798-8229277
2.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余康,0798-8521161
3.景德镇市文化馆:林妮,0798-8206694
4.景德镇御窑博物院:洪彤彤,0798-8222860
5.乐平市文旅局:程梦寒,0798-6833056
6.浮梁县文旅局:孙玉兰,0798-2626379
7.珠山区文旅局:李雅楠,0798-8503058
8.昌江区文旅局:黄君垚,0798-8339680
六、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清单
本次可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如下:
附件1《景德镇市可申报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项目清单》
附件2《江西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附件3《江西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