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景德镇市2025年度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景文旅字〔2025〕13号),我市开展了2025年度市级非遗工坊的推荐认定工作。经自主申报、县区初审、专家评审、部门会审等工作程序,确定了2025年度市级非遗工坊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5日(周五)至9月11日(周四)。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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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景德镇市2025年度市级非遗工坊推荐名单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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