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查某某(公民身份号码:362***********5930)
景德镇市文旅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查某某涉嫌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案件,已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决定,现公告如下:
景德镇市文旅局执法人员依法例行检查时发现,查某某(公民身份号码:362***********5930)在从事导游活动时无法出示有效导游身份标识,且无法通过居民身份证号码在全国旅游监管APP上查询到有关导游信息。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当事人查某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景德镇市文旅局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给予罚款贰仟(2000)元整,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单位: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4年9月4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