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需对2024年度健在的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年度评估。经自评估、材料评估、实地评估,现将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弘文路市发展中心27号楼
邮编:333000
联系电话:8226171
电子邮箱:jdzwwk_8226171@163.com
附件:2024 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情况表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9月26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