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的发展规划,协调联系省属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工作;承办市、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的审核报批工作;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服务;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承办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并负责内容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日常监管。承担中央电视台3、5、6、8频道加扰管理工作,履行二级代理职责。
内设机构
地 址 景德镇市昌南大道98号
姓名职务
电话传真 0798-8575853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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