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宣传计划,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创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节目的制作、播出工作;负责对本辖区播出机构开办广播电视节目栏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内容审核及质量监督管理;审核广播电视引进、合拍节目的内容;负责广播电视开办群众性参与的直播节目的审核和检查;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广播电视学术团体开展工作。
内设机构
地 址 景德镇市昌南大道98号
姓名职务
电话传真 0798-8229276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0798-8229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