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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名单的公示(非现场考核类)

来源: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10-23 16:36 访问量:

为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壮大我市手工制瓷技艺非遗传承人群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陶瓷艺术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技能大师称号者,其专业技能已通过有关部门考核,具备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基本资格,不需要再组织现场专业技能考核。鉴于此,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分为现场考核类和非现场考核类两类进行评审定。

经评审专家组审议,以下人员在从业年限、传承谱系、社会影响等方面均符合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现将《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名单》(非现场考核类),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文旅局文化遗产科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弘文路27栋

电话:0798—8226171

附件: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名单(非现场考核类)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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